公司治理

我们的承诺

博禄董事会致力于遵循最高标准的公司治理,体现国际最佳实践。董事会负责公司治理框架的实施与监督,并遵守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众股份公司适用的治理要求。

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独立董事,并设立了以下常设委员会:审计委员会、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执行委员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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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团队

博禄的执行领导团队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与业务发展活动。

Leadership

Hazeem Sultan Al Suwaidi

Chief Executive Officer

CE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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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adership

Roland Janssen

Chief Marketing Officer

CMO

Leadership

Jan-Martin Nufer

Chief Financial Officer

CF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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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adership

Dr. Hasan Karam

Chief Operating Officer

C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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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委员会

董事会设立了三大常设委员会——审计委员会、提名与薪酬委员会(均符合治理规则的组成要求)以及执行委员会。如有需要,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其他委员会。

审计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履行财务报告、外部与内部审计及控制方面的职责。

​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协助董事会处理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与构成相关事务,定期审查董事会结构,并在需要时推荐董事或委员会成员候选人。

​​此外,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还负责董事会在薪酬方面的职责,包括制定总体原则、参数与治理框架,并决定高级管理层的个人薪酬与福利方案。

执行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,并就需董事会批准的事项提供建议

 

政策

博禄行为准则

博禄第三方行为准则

Takallam(畅所欲言) 

质量政策

健康、安全、环境(HSE)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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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们

如有任何与投资者或投资者关系相关的咨询,请联系投资者关系团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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